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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个人下地狱的六个犯罪名称

9:20 - August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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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黑兰(伊可纳)穆罕默德·阿里·安萨里在注释《古兰经》“嘎夫”章的经文时,指出了该章中规定的六个犯罪名称,这些名称足以使一个人在地狱中受到惩罚。

《古兰经》经注家穆罕默德·阿里·安萨里在《古兰经》解释在线会议上讨论了《古兰经》中谈到的一些议题。

安拉在嘎夫章中解释了人们经历的所有阶段。他从世界和死亡的问题开始,然后又谈到了“巴尔扎赫”(阴阳两界间的世界)或坟墓的世界,他还谈到了进入审判日以及在审判日的情况。安拉在本章中说:他的同伴说:这(个功过簿)已在我这里准备就绪。(50/23)。

这时候,整个案卷和行动记录都被呈现出来,准备宣判。在这份起诉书中,有六个犯罪头衔为人类创造了下地狱的条件。

第一个是:“你俩把每个辜恩者、顽固者投入火狱,”(50/24)。 “辜恩者”是指那些处于高度否认中,经历了所有否认,最终没有留下任何东西的人。

第二个讨论的单词是“顽固者”。有时候,不信是出于固执和敌意,也就是说,即便他看到了真相,他也依然不会接受。

第三个是:也把阻止行善者、过分者和怀疑者(投入火狱)。”(50/25)。

“阻止行善者”就是阻止人们获得信仰并使用一切权力、财富和欺骗手段来阻止人们归顺伊斯兰教。第四种“过分者”指的是,如果人们成为穆斯林,他们就会制造障碍,阻止他们实践伊斯兰教的真理。

第五个“怀疑者”,如果人类怀疑的根源是为了寻求真理,那么它是受欢迎的,因为它能引导人走向真理。但如果怀疑带有诽谤和恶意攻击,那么就不是为了寻求真理。

第六个是“把另一个主宰与安拉并列的人,你俩也把他投进严厉的刑罚中。”顾名思义,这就是以物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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