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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16:28 - August 17, 2022
新闻号码: 3471389
德黑兰(伊可纳)个人的社会责任,或者按照《古兰经》的解释就是“正义的行为”,包括每个人在他所生活的社会中的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帮助他人、参与重要的社会、文化和公共事务,例如建设学校等,都是这种正义行为的一些例子。

在伊斯兰世界,初级专家对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发表了意见。例如,法拉比思想(公元872年至950年)中的乌托邦是建立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帮助、分工和社会责任分配的基础上,以满足个人和集体的需要。

伊斯兰教定义了一个人在正义行为中的社会责任。善行有明确的含义,称为“善行”,《古兰经》有时将其与“恶行”进行对比,正如《古兰经》第41章第46 节经文所述:“ 谁行善,是为自己行善,谁作恶,是在坑害自己,你的养主绝不亏枉众仆人。”

《古兰经》中87 次以各种方式提到“善行”这一主题,可见其重要性,似乎其重要性不亚于“信仰 ”,因为善行是内心和生活中存在信仰的标志,而没有“行动”的信念和履行责任就像一棵没有果实的枯树;正如蜘蛛章第 2 节经文所说:“难 道 人 们 以 为, 他 们 只

要 说 我 们 信 仰 了, 就 被 放 任 而 不 受 到 考 验 吗?在这节经文中,信是必要的条件,但不是充分的,信了之后,必须尽到自己的责任。

个人社会责任是群体社会责任的基础。

尽管社会责任完全是自愿的,只有个人才能做出决定,但还应注意,任何承诺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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