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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怎么说 / 35

《古兰经》关于保障家庭生活责任的提议

8:56 - November 17, 2022
新闻号码: 3471822
德黑兰(伊可纳)家庭作为最小的社会单位受到《古兰经》的高度重视,并优雅地描绘了男女之间的相互权利。其中一项是男方有义务保障家庭的生活开支。

男女在共同生活中根据其能力和需要享有权利。《古兰经》从天启角度制定了男女的权利,甚至还制定了一些在配偶去世后的一些相关法规。

《古兰经》黄牛章第240节经文说:“你们中临终留下妻子的人,应为妻子留下遗嘱,让她在(丈夫家里)生活一年,而不被驱逐。如果她们自己离去,她们所做的合理之事,对你们毫无罪过。安拉确是至强的,明哲的。”

这节经文明确强调,一个男人应该考虑在他死后一年内供养他的妻子。在这段时间里,丈夫家人有义务为他的妻子生活继续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应该指出的是,在伊斯兰的生活方式中,在家庭中供养妇女生活的责任是男人的责任,根据上面的经文,这种责任在男人死后继续存在。

《古兰经》妇女章第34节经文说:“男人是维护妇女的,因为安拉使他们优越于她们,又因为他们要花费自己的财产。”

《光明经注》一书的作者穆哈森·吉拉尔提注释了这节经文中的一些信息:

  1. 男人应把一部分财富作为妻子的遗嘱。
  2. 寡妇的未来应有保障。
  3. 妻子重新选择丈夫的任何决定都应是明智和合法的,并考虑到最大利益。
  4. 神圣的裁决是基于智慧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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