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天课和进行祈祷是所有天启宗教所共有的。《古兰经》有诸多经文都强调,穆斯林应该谨守拜功,完纳天课。
先知尔萨在摇篮里就说道:“他要让我无论在哪里都是有福的,并且嘱咐我,只要活着就要谨守拜功,完纳天课,”(19:31)
先知穆萨对其以色列族人说道:“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同鞠躬者一道鞠躬。”(2:43)。
伊斯玛仪也命令自己的家人要礼拜和缴纳天课:他命令家人礼拜纳天课,他在他的主那里是受喜的。(19:55)
关于众先知,安拉也在《古兰经》里这样说道:“我以他们为世人的表率,他们奉我的命令引导众人。我启示他们:你们应当力行善事,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他们是只崇拜我的。”(21:73)。
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只崇拜安拉,虔诚专一,恪遵正教,谨守拜功,完纳天课,这是正教。(98:5)。
已故宗教学者阿拉玛·塔巴塔巴伊在一次关于天课的讨论中说:虽然历史上并没有伊斯兰教所带来的完整的社会法,但天课并不是伊斯兰教的首创。因为它很容易被人理解。因此,在伊斯兰教之前的宗教教法和古罗马律法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社区管理的章程。可以说,任何时代,没有一个民族,不遵守财权而进行社会管理的。因为,无论社会是什么形式,它的兴起和发展都需要财务支出。
以上内容摘自穆赫森·加拉蒂的著作《天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