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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兰经》中的信托/6

信托者与非信托者的区别

9:21 - April 20, 2025
新闻号码: 3476102
伊可纳—信托者与非信托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们的信仰。即使信托者比他人更努力地工作,他也不会将自己的行为视为真正的主因,而是将全能的真主视为真正的行为者,并信赖祂,而非依赖工具或手段。

非信托者的信仰是:学习会给予他知识,或通过经验、努力和知识赚取生计,或某种行为赋予他尊严。就此,《古兰经》经文说:“他说:「我获得这项财富,只是因为我有特殊的知识罢了。」”(故事章:第78节)而信托者在面对任何恩惠或权力时,都将其视为来自真主的恩典:“他说:这是我的主的恩惠之一。”(蚂蚁章:40节)。

当然,信托者将世间的一切媒介视为工具,因此在信赖真主的同时,也会认识自身在创造体系中作为工具的能力。正如笔是作者手中的工具,并随其意志而动,世间所有发挥作用的媒介实际上都是真主手中的工具,唯有依其意志和旨意才能发挥作用。

因此,信托者与非信托者的区别在于,信托者内心坚信真主是真正的主因,并信赖祂,而非依赖媒介、关系、金钱或特权。二者的差异不在于行为本身。信托者可能比他人更努力,却不会将自己的行为视为真正有效的因素。当然,宣称这一信仰容易,但践行它极为困难。若声称信托的人因害怕冒犯他人、冲突、愤怒或权力而放弃职责,这种行为与信托的真谛并不相符。

若仆人想要信赖其主,就必须承认真主具备所有必要的资格,以便在所有事务中依赖祂,向祂祈求善与福祉,并信赖祂所预定的天命。这取决于认知和觉悟,此后才是行动与实践。因此,信托总体上包含认知和实践两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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