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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中的合作/10

《古兰经》中多种多样的合作实例

9:15 - November 12, 2025
新闻号码: 3477025
基于《古兰经》观点,以善行和敬畏为基础的合作实例并不局限于向穷困者和贫民支付金钱和施舍,而是作为一项普遍原则,涵盖了广泛的社会、法律、道德等领域的问题。

以敬畏为核心的合作实例之一是为促进穆斯林之间的和平与和解而努力。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士们皆为教胞,故你们应当排解教胞间的纷争。」(寝室章:10)。

《古兰经》在忏悔章中,为了指代社会互助和公众参与,使用了「沃拉耶」(监护权/友谊)一词,并说:「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忏悔章:71)。因此,信士之间的「沃拉耶」指的是他们彼此间的互助和支持。

合作的另一个实例是在社会领域中的劝善戒恶,这是作为信士之间友谊和互助的首要核心提出的。从伊斯兰的观点来看,社会与个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因此,为了使社会免于堕落和毁灭,信士们必须相互劝勉行善,止人作恶。

正如伪信士之间也存在着友谊与合作,但他们是围绕传播邪恶、劝人作恶、阻止行善和吝于施舍为核心:「伪信的男女,彼此是同类的,他们劝恶戒善,紧握双手,(不肯施捨),他们忘记了真主,主也忘记了他们。伪信者就是放肆者。」(忏悔章:67)。

总的来说,凡是具有合作与互助潜力的善行,都可以被视为合作的实例;例如,赠送礼物、使他人喜悦、消除信士脸上的忧愁、使信士吃饱喝足、在生病时探望、集体处理家庭事务等,这些都是可以围绕基于善行和敬畏的合作来组织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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