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贵的《古兰经》在对抗敌人的方面阐述了三个条件:"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份,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份者。"(黄牛章:190)第一,战争必须是为了真主和主道。第二,是针对侵略者,在战争未被强加于你们之前,不要拿起武器。第三,在战场上不要过分,要坚守道德原则。因此,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针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和美国的防御行动,是一项合法且符合《古兰经》的行动。
在其后的四节经文中,也阐明了回应的方式:"谁侵犯你们,你们可以同样的方法报复谁;"(黄牛章:194)伊斯兰教赋予每个人权利,如果遭受侵犯,可以进行同等程度的回击。例如,如果敌人从另一国领土侵犯一个穆斯林国家的领土,就有权以同样方式回击侵犯者的利益;例如,如果他们轰炸了伊朗的石油和天然气炼油厂,伊朗为了惩罚和威慑,可以合法地将他们在那些提供军事基地的国家中的利益和投资作为打击目标。
侵略之所以受谴责,是因为它是主动发起的,而非对他人侵略的回应。如果一个社会不愿屈服于压迫、奴役和屈辱,并对他人的侵略予以回击,这一行为将是一种伟大的美德;因为对侵略者屈服等同于死亡,而抵抗则等同于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