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积累是人们出于多种原因寻求积累财富的一种行为。有些人这样做是因为贪婪并拥有更多权力,而另一些人这样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生产。
《古兰经》中的积累财富分为两种类型:建设性的和破坏性的。建设性财富积累是指以合法方式积累财富,目的是满足生活需要并帮助人类和穷人。
根据《古兰经》,积极的财富积累是对服务社会有用的财富。但破坏性财富积累被定义为通过不正当手段积累的财富,通过压迫获得的财富,花费在不公正和残忍对待他人、杀戮或其他不正当方式的道路上,甚至有可能因忘恩负义而使财富立刻消失。
《古兰经》中的财富积累一词曾被用一些名字介绍给人们,例如“takkar”和“kanuz”意思是“财富和财富的积累”,“ataraf”意思是由于积累财富而进行的不负责任的支出,避免这种丑陋的做法。在这方面,《古兰经》介绍了像卡伦这样的人,他们积累了破坏性的财富,这是由于无知的行为和不帮助穷人和有需要的人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量的财富不仅对卡伦无利,反而有害。《古兰经》中破坏性财富聚敛者的另一个例子是通过非法手段积累财富的世俗犹太人。 他们的工作是放高利贷和调解,他们不接济穷人。
又如法老的财富积累,不仅造成贫困和腐败,而且,还使人们误入歧途并忽视造物主和后世。与此相对的是先知苏莱曼的社会,它作为一个有信仰的社会,在经济领域强调智慧、勤劳和生产。苏莱曼拥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但他并没有肆意挥霍财富,而是用于为他人服务。另外,缴纳天课、施舍和帮助穷人是苏莱曼财富的用途之一,因此他的财富积累是健康积极的,没有叛逆或忘恩负义的成分。